《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台。《规划》提出,到2025年,生态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经济实力、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民生态文明素质显著增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规划》提出,要加快生态强省建设,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
《规划》设置了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态安全维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四类19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个,明确量化目标任务。到2025年,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29.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7%以内,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7.1%,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6.75%,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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