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加快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施,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农民增收,我市将对2019年以来新增或更新农业节水灌溉设施的经营主体予以补助。符合条件的可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此次补助的对象为对土地有明确经营权,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相对连片作业3.33公顷(含)至6.67公顷、6.67公顷(含)以上的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补助1万元、2万元。对节水灌溉设施使用三年以上无法继续使用而购置新节水灌溉设施的,经市农业部门确定,可重新申请补助。
按照要求,申报节水灌溉设施补助的经营主体,需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明、《石狮市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持补助申报表》,提供村级以上的租地合同或证明、安装节水灌溉设备的安装协议或材料供货表或发票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节水灌溉设备建设现场或前后对比照片。对于申报的新增或更新的节水灌溉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将聘请第三方测量公司进行面积测量、现场核准。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推广农业节水灌溉,目前全市已有近1333公顷的连片种植农田均安装了节水灌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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